早上在VPON威朋演講,除了分享我在舊金山矽谷執業律師的實務經驗,也向聽眾說明新創公司成立時,可能面對的困境及因應措施。
在矽谷執業期間,藉由協助許多新創公司解決問題經驗,發現成功的創業者或公司領導人,需有承擔責任、開放溝通的工作環境、善用軟技巧等特質與能力,而國家提供良好、彈性的法規配合,才能邁向成功之路。
我發現,台灣的人才、創意跟外國比毫不遜色,但人才及資金難以同時配合,現有法令的僵化與不足,往往限制、扼殺新創公司的發展,這是一件很可惜的事情。我真心希望,如果有機會進入立法院,透過立法,讓臺灣的新創公司可以留在國內成長、茁壯、讓人民可以分享經濟發展的成果、讓臺灣的創意及人才在國際展露頭角。這個夢很大,但絕非遙不可及,還請大家跟我一起努力,讓這個希望成真!